售楼部开放期销售活动方案—营销方案.doc
售楼部开放期销售活动方案 — 营销方案 方案一: 客户对意向房可缴纳“诚意金”,一份“诚意金”针对一种房型,“诚意金” 采用记名方式,若购房抵入房款,若不购房可无条件如数退还。 操作方法: 开盘日,集中起交一种户型“诚意金”的客户,分批摇号,排出顺序,第一名被抽中者,有优先挑选楼层、朝向及优先购房权 ⑴若按顺序排到选房者,放弃选房,由紧随其后的客户挑选。“诚意金”无条件退款。 ⑵若客户因诚意户型的朝向、楼层不满意,又看中其他房型时,可以排在其他诚意客户后选房。 ⑶如诚意客户为加大买到较满意户型的几率,可对同类几种户型,分别缴纳诚意金。 ⑷选中房的诚意客户,应在当日交纳 10000 元大定,签订认购协议。如签订认购协议后,希望变更户型的客户,在销售控制允许的前提下,与售楼人员协商解决,如还不满意,要求退房的客户,定金不退。 ⑸办理按揭购房的客户,应在认购协议签订 7 个工作日内,带齐全套按揭资料到售楼部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 ]。逾期不签约的客户视为退房,大定不退。 ⑹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到售楼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逾期不签约的客户视为退房,大定不 退。 方案二:开放期内推出购房优惠卡 具体操作方法: 1、 客户交纳 500 元现金,开盘后购房付款时可冲抵 3000 元现金使用,既优惠 2500 元。适用范围: W2、 W4、 W4a、 W4b、 W5、 W5a、 W6、 W7 2、 客户交纳 1000 元现金,开盘后购房付款时可冲抵 5000 元现金使用,既优惠 4000 元。适用范围: W1、 W3、 E4、 E5、 E6 3、 客户交纳 1500 元现金,开盘后购房付款时可冲抵 6500 元现金使 用,既优惠 5000 元。适用范围: E3、 E3a 4、 客户交纳 2000 元现金,开盘后购房付款时可冲抵 7000 元现金使用,既优惠 5000 元。适用范围: E1、 E2、 E2a 说明: 1、优惠卡只能用于卡面金额适用范围内的购房活动。 2、优惠卡只能用于购房,一旦购买不能退卡。 3、优惠卡为不记名卡。 以上活动仅限于售楼部开放期。销售代理商保留活动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