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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理论与应用( 2) 国际建设联合体和 BOT 项目中的风险管理 在东亚,国外承包商进入某一国家的本地市场通常是以与当地的承包商组成联合体 (JV)的方式进行。 然而,研究发现,很多联合体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Geringer and Hebert 1991)。尤其在发展中国家,联合体失败的比例高达 50% (Beamish 1993)。 Li, Tiong, Wong and Chew (1999)调查了在亚洲国家的国际建设联合体关键风险因素以及有效地降低这些风险的措施。风险评价的一个通常使用的方法就是考虑最容易发生以及威胁最大的风险因素,以便按照它们的来源用 AHP 层次结构来分类。 Li et al (1999)将这些关键因素分为三大类:( 1)内部的;( 2)项目本身的;( 3)外部的。内部风险表示的是 JV 中独特的风险,因为涉及不同机构。这些风险产生于 JV 内部由工作带来的矛盾。项目本身的风险是指项目过程中不期而遇的问题,导致工期和费用的增加或项目竣工后性能降低。高额的投资和较长的工期极容易导致项目超支和拖期。外部风险来源于外部竞争环境。在国外运营一般感到比国内风险更大。在国外营业需要考虑的四类风险包括:政治与法律制度;经济和行业条件;社会以及实际环境。 Li 等人 (1999)调查了国际建设联营体中的关键因素,见表 3 所列。 表 3 国际建设联营体的关键风险因素 (编自 LI 等 , 1999) 总体排序 关键年因素 均值 类别与排序 1 业主方的现金流量问题 4.18 PR.1 2 合伙人母公司财务出现问题 4.04 IR.1 3 政府政策和规章的不一致 3.84 ER.1 4 经济波动 3.80 ER.2 5 关系不好 3.77 PR.2 6 兑换率波动 3.76 ER.3 7 当地分包商和供应商没有能力 3.73 PR.3 8 不可抗力和社会动乱 3.67 ER.4 9 通货膨胀 3.65 ER.5 10 对损益表记账方式意见不一 3.57 IR.2 11 来自每个合伙人的雇员间的互不信任 3.43 IR.3 12 资金汇出的限制 3.42 ER.6 13 业主过度的要求和变更 3.42 PR.4 14 合伙人母公司对联营体政策的变化 3.38 IR.4 15 合伙人缺乏管理能力和资源 3.38 IR.5 16 对工程合同中的 捐款意见不一 3.33 PR.5 17 劳务,材料,设备的进口限制 3.28 ER.7 18 现场治安问题 3.28 ER.8 19 合伙人母公司的过分干预 3.18 IR.6 20 语言障碍 3.16 ER.9 21 对联营体内部职位安排意见不一 3.02 IR.7 22 不同社会,文化和宗教背景 2.98 ER.10 23 对工程分摊的意见不一 2.96 IR.8 24 项目引起的污染,如烟,废弃物 2.83 ER.11 25 技术转让争端 2.64 IR.9 PR=项目本身风险 ; IR=内部风险 ; ER= 外部风险 . 数字表明排序 , 即: . IR.1 表示第一内部风险项 . 答卷人所处于的国际建设联营体项目位置遍布亚洲主要国家,但大部分是中国和新加坡。 25 个关键因素的均值从最低的 2.64 到最高的 4.18。当计算均值超过3.00 的关键因素的关键性时,内部风险组有 7 个风险因素(总数 9 个),项目本身风险因素有 5 个(总数 5 个),外部风险组有 9 个风险因素(总数 11 个),这说明,每个风险组都对联营体的业绩有显著的却均衡的影响,业主和合伙人母公司的财务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他们的均值 >4.0。技术转让争端与污染问题相对来说是不关键的两个因素,均值分别为 2.64 和 2.83。但对风险因素的感知并不完全一致,因为标准差很显著,大部分大于 1.0(见 Li et al 1999:278)。Li 等 (1999:282)同时提出了降低此类风险的 措施,见表 4: 表 4 国际建设联营体风险组管理措施 (编自 Li 等 , 1999) 组别管理 详细措施 协议 保证清晰的条款和条件 在协议书中确定清晰的权利和责任 对记账标准协商一致; 在成立联营体之前确定清楚转让的范围 合伙人选择 选择有信誉和财力的合伙人 选择与东道国政府有关系的合伙人 分包合同 使用有经验和熟悉的分包商和供应商 雇佣有影响力的当地机构或个人作为背后的代理人 在现场雇佣当地保安人员 选择当地的污染控制专门队伍作为分包商 选择高效率的分包商来弥补联营体的不足 工程合同 在合同中确定支付方法; 使用双重货币合同 在合同中确定调整条款 在合同中确定延期条款 使用国际通行的合同条件 雇佣 雇佣当地会两种语言的有能力的当地人 确定每个职员的工作任务范围 认真选择联营体的职员 雇佣无偏见和有经验的人员 从每个合伙人中选择适合技术转让的人员 良好的关系 遵守当地文化和传统; . 与东道国政府建立良好关系; 以联合体的名义与他方接触 要求母公司与联营体保持好的关系 与当地环保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控制 根据能力在联营体内分工; 通过主导联营体成员来保持联营体的政策; 由母公司控制联营体的董事会; 其他 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对可投保的各类不可抗力风险因素进行投保; 任命独立的审计师 重复谈判 Shen, Wu 和 Ng (2001)提出了另一套与中外建设联营体有关的风险因素,包括58 个。他们将其分为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虽然这些风险因素与 LI 等的不一样,但很类似,他们都断定,正确理解风险对联营体采取正确的风险策略十分重要。 结合土尔其的一个水电站的 BOT 项目, Ozdoganm and Birgonul (2000)给出了另一组关键的成功因素。 这类因素包括 37 个子项,被分为:项目本身风险;国别风险;政府行为风险,分为:( 1)财务商务因素( 16 项);( 2)政治法律因素( 10 项);( 3)技术因素( 7 项);( 4)社会因素( 4 项)。每个联营体成员用蒙特卡罗模拟进行现金流量分析,以决定风险对他们的影响,之后他们才一起协商减少风险的原则以及最终的风险分担。最后,除了国别风险之外,其他风险都由项目公司承担,他们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 1.贷款人要求担保,并坚持土尔其政府予以支持,如:提供辅助贷款额度。通过合同条款减少了风险。项目公司承担的所有风险由保险,罚款,辅 助贷款或备用资金等手段进行担保。应急资金计划超过 10%。 2.通货膨胀和当地币贬值将影响利润水平。在一个典型的 BOT 项目中,贷款人和投资人潜在的收益都不足以弥补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带来的风险,因此,需要对收费率提出调整公式。但是,由于时间方面的影响,收费提高导致不能完全得到补偿。一般来说,价格调整只被允许进行周期调整,落后于实际的通货膨胀。在该项目中,债务支付,利息,股权支付,建设费用,等用的都是美圆支付。为了减少与土尔其货币兑换率方面的风险,项目公司提议,政府应用一揽子货币进行支付。还有其他诸如税收和账面值的 问题。由于并不是所有风险都能够减少,针对于自留的剩余风险,项目公司在其服务价格中增加了风险费。 3.收费结构对贷款人和投资方十分重要。项目公司提议,收费率应根据项目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的费用的上涨而进行调整,而且整个投资应按照美国建设价格一切项目指数进行调整。 4.不可抗力不是不能以合理的费用投保,就是根本不能投保。政治和法律风险转移给政府,并计划用辅助贷款来保证。 最后的风险分担方法是,能以最小代价控制该风险的一方承担该风险。基于上面的风险安排计划,项目公司有了风险分担的原则,并构成其投标价格的基础。 政 治风险,公司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以及业主产生的风险 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指的是可能威胁项目的政府行为,一般包括法律变动,腐败,批准拖延,征用,以及国家当局的可靠性和可信任性。 Wang, Tiong, Ting 和 Ashley (1999)论述了中国来宾电站(该项目是 BOT项目,项目价值 US$650,000,000,为 2 x 350MW 的火力发电站,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来宾县)。根据 Wang et al (1999)的说法,该项目资格预审邀请于 1995 年发出,融资文件于 1997年 8月签订。这一时间是被认为外 汇风险为最大风险( WANG等根据 1997 年 NIKKEI 周刊对 188 个公司日本公司的调查结果)。根据国际项目融资的一项调查报告( BOEY, 1998),贷款人的信用委员会正在减少风险,正在要求向亚洲国家的贷款进行政治和商业方面的保险。中国的山东电站项目是第一个由英国的出口信贷部门提供 100%的政治和商业风险贷款的中国项目( WANG 等,1999)。在第一个国家批准的 BOT 项目(来宾电站二期, ORR, 1997),采纳了竞争性招标以及 100%的国外所有权的做法。 BOT 项目特许协议是由东道国政府(中国)与项目公司签定的 协议,根据该协议,项目公司的任务是提供资金,设计,建造,运营和管理该电站,并在特许期期满后免费转让给东道国政府。 Wang 等 (1999:193)将政治风险分为 5 类:( 1)法律变更;( 2)腐败;( 3)批准拖延;( 4)征用;( 5)中国当局的可靠性和可信任性,并对来宾电站 BOT 项目的特许协议的风险进行了研究。他们对国际项目主办人,开发商,咨询顾问,律师,贷款人,投资人和承包商进行的调查,来审查对那些风险进行的覆盖是否充分(见表 5)。 表 5 相关合同条款覆盖政治风险充分性 (编自 Wang 等 , 1999) 风险 因素 均值 排序 备注 征用 3.31 1 批准拖延 3.01 3 腐败 2.97 4 法律变更 2.77 5 中国机构的可靠性 - - 没有相关合同条款覆盖 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风险被列为第二位,均值为 3.21。 在表 5,有两个风险因素落在均值 3.0 下面,被认为没有在协议书中得到充分的覆盖,为法律风险和腐败风险。根据 Wang 等 (1999)的报告,覆盖法律变动的风险那两个条款太笼统,应该附有一列表,列明收费调整公式和在法律风险发生 的情况下的收费变化。要求能源部签发一个强有力的支持函,以支持能源局的义务。必须注意,一些被调查人员认为,腐败决不可能在明面上发生,很难用合同语言将其消除,因此,该合同条款没有意义。尽管如此,覆盖腐败风险的两个条款需要改进 (Wang et al, 1999:195):( 1)条款应解决国家的要 求(如:如果政府违反合同以及在关系与中央政府冲突时,怎样仲裁,如何鉴别),( 2)在政府要求其官员这些条款方面没有持续的保证,监督责任不得不落在项目公司身上,( 3)除担保外的其他行为也应要求,( 4)对一家美国公司来说,语言应更能接近美国国外腐败行为法令。 公司风险 如前所述,一个项目包括与费用相关的不同的内部风险。按照 Minato and Ashley (1998)的说法,项目总风险等于独立风险和非独立 (依赖性 )风险。依赖性风险是由于共同的或协相关风险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影响各类费用因素,独立风险来源于费 用因素中的风险因素的独特性。 按照 Minato and Ashley (1998)的说法,起因于共同风险因素相互作用的依赖性风险,可以被看作是公司风险,由公司管理层来管理风险。他们将建设项目定义为一个工作包,他们的出发点是,与一个项目相关的不确定性,不管是从部分或是整体来说,都可以用起费用因素的总体不确定性来计算。一个基于回归分析的数学模型被建立起来,来估计各费用因素的不确定性,方式是通过根据项目的总绩效来分析其预期的费用绩效。该模型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其回归系数( Beta),是依赖性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的测量 尺度。回归系数表示相对于完成的项目总绩效的费用绩效。回归系数的增加允许模型预测由一个项目依赖性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图 4)。 图 4 依赖性风险分析 (编自 Minato 和 Ashley, 1998) 承包商的风险 Akinci 和 Fischer (1998)将承包商的风险来源分为可控制因素和不可控制因素。他们对可控制因素没有做讨论,其重点放在对不可控制风险的研究上。(图5) Akinci 和 Fischer (1998)认为: 1.不可控制风险应 在估算阶段考虑,因为一旦建设开始,管理此类风险的方法有限; 2.应当进行实证研究,来发现不同项目类型的不同重要风险因素; 3.承包商应该运用 PARETO 定律,来集中精力处理针对某一项目重要的风险因素; 4.每一重要风险因素的费 用影响应予以研究,来帮助费用估算人员确定现实的费用估算。 图 5 影响承包商费用因素的不可控制的风险因素 (编自 Akinci 和 Fischer, 1998) 业主带来的风险 Kometa, Olomolaiye 和 Harris (1996)提出了一个估算业主风险的模型。建设项目业主的破产或财务困难可以导致对建设公司趋于破产的边沿。在英国,Latham (1993)提出,应强制建立一个信托基金,用于在承包商破产情况下支付分包商,或业主破产支付整个建设队伍。 Kometa 等 (1996)提议,对业主的评价不仅仅停留在业主财务的稳定上。并提出了基于业主组织的能力和类型建立一个业主绩效的数据库模型,以便咨询顾问意识到那些履约不良的业主群。他们的业主评估模型是基于业主 的特点和项目特点相对于咨询顾问的绩效和商务能力之间的复杂的相互作用。可以认为,在修改后,承包公司也可以用此模型来评价业主。若使用这一模型,可以使用 Kometa, Olomolaiye 和 Harris(1995)编制的调查表来收集业主 /项目数据。该调查表是基于决策水平的层次,由咨询顾问根据自己的经验对业主的特征和项目特点进行评价。然后,对计算出的项目总体结果和风险指数进行比较。该模型能帮助咨询顾问以及承包商有效地决定他们的潜在风险,并使特们对他们面临的风险有更好的了解,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决策人员的效用图 由于人们的具体情况,价值观和认知的不同,因此,决策离不开主观性(图 6)。 图 . 6 风险态度不同的效用图 (来源 : Fellows 1996:4) 接受风险 : 期望值效用 > 等值确定性效用风险中立 : 期望值效用 = 等值确定性效用风险回避 : 期望值效用 <等值确定性效用 如果决策者确信其可选择的方法产生的后果,可以说,决策没有风险 (Barron, von Winterfeldt, Fischer, 1984)。在无风险的情况下,问题是选择最好的方法或比较各类无风险方法之间的好坏。如果决策者不能确信其可选择的方法产生的后果,可以说,决策就有风险,但此时该不确定性能以可能发生的后果的概率表示。在有风险的情况下,一个潜在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选择期望值最高的方法。 多特 征效用理论包括一类模型和划分程序,来测量偏好问题( von Neumann and Morgenstern 1947, Savage 1954, Edwards 1961)。在一个两 -结果的情况(赢或输)下,增加效用功能被认为用来对个体主观风险判断建立模型 (Barron et al 1984)。还有其他风险模型来描述认知的风险是怎样取决于概率和结果功能形式,例如:双线形模型和联合期望风险模型 (Luce and Weber 1986, Mellers and Chang 1994)。 结论 风险管理涉及的是对下 面内容的知识的理解: 1.经济; 2.法律 3.管理 4.数学模型 以及,人们承担风险是取决于个体对接受风险的态度。 Luce and Weber (1986)论证,文献越来越支持这样一个假设:人们对待积极和消极的结果不同,然而,虽然 Mellers and Chang (1994)同意在简单的情况下,个体可能采用增加模型 (风险值相加 ),但他们同时指出,多样的具体环境因素可能引导人们偏爱某一种决策方法,因此,没有一种简单的决策策略能用用于一切情况下的风险判断。 虽然用决策理论来说,风险指的是来源于选择的结果的不确定性 的概率分布,在近年的研究中,风险越来越不是指结果的不确定性,而是指其费用。按照 March and Shapira (1987)的说法,人们看重的不是可变性,而是在某一具体风险与其成本之间的权衡问题,如:在伤亡发生的频率和严重性与安全资金代价之间的权衡。 对下面的风险分担原则似乎取得了一致意见: l 风险属于 1.最能评估该风险的那一方; 2.最能控制风险的那一方; 3.最有能力承担与风险相关的费用的一方,指的是分派的风险的费用,它与最有能力承担解决合同中的争端的那一方不同; 4.从承担风险中最能获益的那一方; l 许多风 险并不总是需要分摊,而是可以共同承担; l 每一风险都有一相关的不可避免的费用,必须考虑是否在计划,设计,投标和施工中将该费用包括进去。 l 最终的费用不仅仅是初步合同费用,还包括同时发生在处理争端以及处理争端中所有参与方的不同意图所导致的费用(以时间和资金为体现形式)。由于工程不能 投入或拖延投入使用对社会造成的损失所产生的有形费用可能是巨大的。 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理论与应用( 1) 廖美薇 博士香港大学房地产及建设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