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实施方案.doc
2009 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 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科室及全体同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广大职工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就 2009 年度工作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范围 2008 年工作考核以科室为单位进行。 二、考核原则 严格按照设定的任务目标,坚持实事求是,依据分明,真实准确的原则,力求全面、客观、公开、公正。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科室年度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科室人员参与各项活动情况、民主测评情况。 四、考核形式 (一)、坚持“三结合”。采取核对数据、平时检查、民主评议等办法,体现领导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汇报座谈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二)、推行“三公开”。公开考核程序,公开奖惩依据,公开考核结果。 五、考核办法 (一 )、分值设置 考核分值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共计 200 分。其中:基础分为100 分,根据本科室年度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计分;附加分为100分,根据科室人员参与各项活动情况和民主测评的平均分数计分,各项活动计分按照活动方案确定的办法执行。 (二) 、记分办法 1、各科室年度责任目标,能分解的硬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但不计分,作为通报进度情况使用,年终考核按照累计完成情况计分,不能分解的硬指标以年终完成数为准,完成者记满分,完不成者按比例记分,超额部分按比例加分;软任务逐月考核记分。科室年终责任目标总得分按各项责任目标所得分数累计计算。 2、政策、业务知识考试完全正确的记满分,部分正确的按比例记分。因公、因病住院和因事没有参加考试的,分别按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数、平均分数的 80%和 60%记分。 46 周岁以上人员不参加考试,按参加考试人员平 均分数记分。 3、演讲活动由各科室确定至少一名以上人员参加,按演讲评分标准记分。 4、信息报导至少 4 篇以上。(新密市级采用 3 篇 ,其中:新闻单位采用 2 篇 ,市委、市政府信息采用 1 篇,每篇 2 分;郑州市级以上单位采用 1 篇,每篇 4 分 )。信息报道完成任务的记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篇数记分。郑州市级以上单位采用的稿件以刊登的文字资料为准。 5、本科室人员得分的平均分计入科室考核总分。 (三)、加分项目 1、信息报道任务完成后,在国家、省、地级报刊上每刊登一篇分别加 2、 1.5、 1 分。 2、对参加考试的 40 周岁至 45 周岁的同志,每次加 5 分。 3、获省、地(市)级奖励的个人分别加 3 分和 2 分。 4、因见义勇为和好人好事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每次加 3 分,单位嘉奖一次。 (四)、扣分项目。 1、旷工一人次扣当事人所在科室 2 分(节假日及晚上值班,缺席者按旷工对待)。 2、职工在公休假、病假及因婚丧嫁娶等情况请假外,因其它事情累计请假超过 10 天以上者,每超出一天扣当事人所在科室 0.5分。其中,请病假者在住院期间按病假对待,出院后在家疗养者按 事假对待;职工自愿取消公休假的,所请事假天数可抵消公休假天数。职工休公休假必须报主管领导审批,经局长同意后方可休假,不经审批和同意擅自休假者按旷工扣分。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个人行为有损单位形象者一次扣当事人所在科室 3 分。 4、对卫生区检查,卫生较差者,对分包科室酌情扣分。 5、对机关组织临时活动无故不参加或不听从领导安排的,对当事人酌情扣分。 除此之外,对其它情况需要加分、扣分者,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评先办法 年度考核得分在 200 分以上的科室进入 评先,年度考核得分在 200 分以下的科室取消评先资格。考核成绩低于科室平均分数 20分以上的科室负责人免去其职务。 七、其它问题处理办法 1、在本单位实际工作不满半年者,不参加评先和年度考核。 2、全年请假累计超过 20 天者,不参加评先。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个人发生有损单位形象的表现达到两次及其以上者,不参加评先。 4、发生重大事故者,当事人不参加评先。 5、一年内在反馈服务质量中,参保单位和职工对个人提出一次批评意见的扣 1 分;提出两次的,同时扣科室 1 分;提 出三次的,本人待岗,取消科室评先资格。 6、科室应考核项目中有一项得零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2008 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