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规章制度.doc
XX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 规章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 XX 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 XX 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我XX、建我 XX、知我 XX、助我 XX”的主旋律,提高 XX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镇、产业富民、工业强镇”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 XX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凡在《人民日报》、《求 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 AA 日报》、《当代党员》、 AA 电视台、 AA 市政府网、 BB电视台、 BB 政府公众信息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 XX 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随同领导考察、调研的新闻和学术论文不属奖励范围)。 四、奖励标准 1、对在县委、政府《每日要情》、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县委宣传部《舆情信息》上正面宣传 XX 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 20 元;凡在县委办、县政府等 BB 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 200 元。 2、对在《 武陵都市报》、《 BB 报》、 BB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 50 元,头版稿每篇奖励100 元,头条稿每篇奖励 200 元。 3、对在《 AA日报》、《当代党员》、 AA 市政府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 100 元,头版稿每篇奖励 200 元,头条稿每篇奖励 400 元。 4、对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 4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 6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 800元。 五、 工作要求 1、任务要求。各内设部门、各单位围绕本职业务工作和党委中心工作,对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先进做法、成功经验,每月至少必须保证向党政办交 2 条以上信息,信息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编写、上报,刊用的信息计入信息首报人上报信息数。 2、上报的新闻作品须经过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出。 六、兑奖办法 1、稿件(文章)或照片被采用后,请携带相关采用通知单或刊用稿的复印件,每年 12月 30日前到镇党政办公室办理奖励兑现手续。 2、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3、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 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可分别得奖。 4、党委邀请宣传部、报社等主编每年组织一次通讯员、信息员培训,对上一年表现优秀的信息员和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5、凡未完成最低报送任务的内设部门和各单位,由党政办公室提交党委,将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 七、本奖励制度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八、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