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果.doc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果 摘 要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果如何在各国都是倍受关注的问题。代建制是一种新型建设的模式。在分析“代建制”实质的基础上 ,讨论各种代建形式中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各自应拥有权力及承担的责任。 1 引言 长期以来 ,各国政府在投资大型项目时都希望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加强规范化管理。代建制可以说是解决此问题的“良方”。代建制在发达国家已经有较长的历史 ,具有很多优点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介绍一些国际公共项目管理代建制的模式和经验 ,希望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代建制管理模式有些参考。 2 代建制的实质 “代建制”作为一种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 (或具备资质、可进行项目管理的其他单位 )代理业主进行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形式 ,与工程总承包制、监理制有着严格的区别 ,不能将他们混在一起。 2.1 代建制不 是工程总承包制 工程总承包制在发达国家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目前是一种最主要的工程承包方式。与代建制有很大的区别。 2.2 代建制与监理制有着严格的区别和紧密的联系二者主要的区别表现在 : (1)的目的不同。代建制推出的目的是专业化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2)适用范围不同。监理制为强制性规定。 (3) 收入来源不同。项目管理公司收入来源于代建费用及合同投资节余的分成 ,后者目前已经成为项目管理公司的重要动力。监理公司的收入为监理费。 (4)风险不同。当代建人负责全过程的建 设管理时 ,对业主来讲面临了更大的风险。因此 ,代建制通过引入担保机制 ,分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要求《项目代建合同》生效前 ,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应提供工程概算投资 10 %~ 30 %的银行履约保函。 同时 ,二者同属于管理咨询。在国际上 ,监理属于工程咨询。代建本质上也是工程咨询内容的一部分。因此 ,从咨询服务角度上看 ,二者性质是一致的。 3 国际建设管理模式特点及其对代建制的适用性分析 3.1 国际建设管理模式中项目管理企业的地位及作用 (1)国际上的各种项目管理模式均离不开专业化的项目管 理服务。在国际建筑市场上 ,尤其是英、美、日等国家 ,项目管理模式之所以能够“百花齐放” ,是与其高度的市场化分不开的。在经济发达国家 ,私有化程度比较高 ,私人投资已经渗透到大部分领域 ,中介机构市场也比较成熟 ,为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了发展空间。 (2)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决定了项目管理公司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在各种模式中 ,提供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的机构的作用 ,可归纳为三种。 ①仅提供某项专业性的工程咨询服务。这属于大多数情况。如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招标代理、施工管理等。 ②既做工程咨询 ,同时又 担任施工承包商。此时 ,从事项目管理的机构由于还要负责项目施工 ,面临的风险加大 ,但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如风险型 CM 方式、管理承包方式。 ③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协调。由项目经理自始至终对一个项目负责 ,同时使设计者、工料测量师、结构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和施工承包商的工作协调地、分段地进行。 (3)项目管理模式的核心是业主、承包商及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各种模式中 ,围绕项目不同的承发包方式 ,如何构建业主、承包商及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管理协调关系 ,是模式的核心 ,它决定了各个主体之 间的“责、权、利”的划分。这也是在构建代建制管理模式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①CM 模式。 从项目开始阶段就雇佣具有施工经验的咨询人员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来 ,以便为设计专业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 ,并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 ,被广泛地应用于大型建筑项目的承发包和项目管理上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的世界贸易中心和英国诺丁安地平线工厂。 根据合同规定的 CM 经理的工作范围和角色 ,可将 CM 模式可分为以下两方面。 a 代理型 ( “ Agency” CM) 。 CM 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 CM 经理与业主都是信 用委托关系 ,CM 经理为业主管理项目 ,但他与专业承包商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 b 风险型建设管理 ( “ At-Risk” CM)方式。采用这种形式 ,CM 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 ,一般业主要求 CM 经理提出保证最高成本限额 ( GMP : Guaranteed Maximum Price) ,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 ,如最后结算超过 GMP ,则由 CM 公司赔偿 :如低于 GMP ,则节约的投资归业主所有 ,但 CM 公司由于额外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风险 ,因而能够得到额外的收入。 CM 模式的优点是 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 ,节约投资 ,减少投资风险 ;设计时可听取 CM 经理的建议 ,预先考虑施工因素 ,运用价值工程以节省投资 ;设计变更较少。 代理型 CM 模式与代建制的管理思想非常相似 ,可以通过扩大对 CM 公司的授权 ,直接转变成代建制。风险型 CM 模式目前政策不允许。以 CM 管理模式进行转型 ,最大的困难在于这种模式改变了传统项目管理模式中涉及的各方关系 ——— 依靠合同调解的作法 ,CM 经理与设计单位是相互协调关系 ,CM 经理可以通过合理化建议来影响设计。因此 ,对 CM 经理的要求较高要挑选精明强干 ,懂工程、懂经济、又懂管理的人才来担任 CM 经理。 CM 经理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都应该比较高 ,而且具备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可供选择的风险型 CM公司较少。 ② DB/ EPC 模式。 EPC:从设计开始 ,经过招标 ,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 - 采购 - 建设”进行总承包。 DB: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共同的优点是 :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 ,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 ,减少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在选定承包商时 ,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 ,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业主可得 到早期的成本保证。缺点是 :业主无法选择设计人员 ;设计可能会受到施工者利益的影响。以其为代建制模式时 ,业主在专业咨询公司研究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后 ,以总价合同为基础 ,选定一个设计建造总承包商。 项目管理公司作用被弱化 ,并且由于主要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 ,承包商的报价比较高。 ③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 (PM) 模式中由项目经理自始至终对一个项目负责 ,同时使设计者、工料测量师、结构、设备工程师和总承包商的工作协调地、分阶段地进行。优点是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公司的作用同时 ,业主通过签订合同和合同管理的过 程及时掌握工程情况 ,对项目控制力强。缺点是业主要承担一定的工作。推行代建制就是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实行 PM ,借用社会力量替政府管项目。 (4)项目管理承包。 在项目管理中 ,项目管理承包商 ( PMC)受业主的委托 ,从项目的策划、定义、设计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承包服务。由于业主方面仅需保留很小部分的基建管理力量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 , 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承担 ,因此 ,此模式的优点是可以通过 PMC 对整个实施过程中有效的控制 ,并且业主的工作量非常小。 缺点是项目能否成功建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PMC 的能力和经验 ,与 PM 相比 ,业主的风险加大。 PMC 方式中 ,项目管理公司的工作为“按照合同约定 ,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 (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 ,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 (基础工程设计 )等工作。” 实行 PMC 模式时 ,项目管理公司还必须具有设计资格 ,在实施代建制初期 ,代建人的市场还不发达 ,因此不宜采用。但在今后仍是一种可以发展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