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工作介绍—工作汇报.doc
平安建设工作介绍 —工作汇报 连云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汇报 连云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按照省综治办会议通知的要求,现将连云港市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综治和平安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在省综治委的指导和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跨越发展、崛起腾飞”大局,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连云港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 1.深化打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治安更加安定 一是严打整治斗争取得新的成效。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找准重点,强力出击,组织开展了“猎豹行动”、“春雷风暴”、“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等一系列专项斗争,通过排查摸底、堵截布控、挂牌督办、攻坚破案等措施,向涉黑涉恶、“两抢一盗”为重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起猛烈攻势。 1-8 月份,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4420起,破获八类案件 288 起,破案率 88.9%,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72 件 77 人,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刑事案件 1761 起,审理结案1582 起,审判结案率 89.8%。 二是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合理调度公安警力,把主要力量投向街面路面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时段。市区每天有 500 名民警和保安辅警全天候巡逻在 62 个巡防路段。市、县(区)开展机关干部 8 小时以外参加义务巡逻活动,保护一方安定。灌云县今年 6 月份开始,在县直机关中开展“一月一局一班勤,一年四季保太平”活动,县城所在地刑事案件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 35%,城区治安工作有了根本好转。各地进一步加强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不断发展壮大义务联防、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全市建成社区警 务室 166 个、农村警务室 391 个,配备专职保安联防人员 4542 名、治安志愿者 24986 名。全面推进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技术防范对党政首脑机关、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公共复杂场所等公共区域的全覆盖。按照“政府推动、多元投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技防乡镇(街道)、技防社区(村)、技防小区和技防一条街建设的步伐,不断增加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扩大防控覆盖面,目前已建成技防乡镇 49 个,正在建设技防设施的乡镇 23 个。建成技防单位 885 个、技防小区 85 个,技防一条街 9 个,技防治安卡口 76 个。 三是卡口建 设和犯罪控制水平取得新的提高。进一步完善与山东省相邻县区治安联防协作机制,着力推进相邻村与村、乡镇与乡镇、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对口协作配合,形成了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治安互防、平安共建的工作格局。强化全市省、市、县际治安卡口、城区出入口查报站的屏障功能,根据警情开展盘查、堵控、查缉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的治安卡口堵控网络。对全市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城市主次交通干道以及城市街巷进行科学的划分,落实全天候 24 小时巡逻防控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整体联动的防控格局,有效提高驾驭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 1-8 月份,全市刑事案件 发案数较去年同期下降 2.1%,八类案件下降3.1%,城区街头案件同比下降了 2.6%,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街头“两抢”案件同比下降了 20.8%,未发生 50 万元以上盗窃案件,未发生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特大恶性刑事案件。 2. 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更加加强 主要做法是构筑四个平台,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构筑群调群处平台。健全基层矛盾纠纷疏导化解网络,拓宽基层群调群处工作领域,在抓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处的基础上,指导基层把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 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群调群处工作范畴,充分发挥基层群调群处网络队伍作用,严格落实半月排查、信息专报、包案调处等制度,保证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得到及时调处控制。二是构筑联调联处平台。建立完善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行动,共同调处。三是构筑法律调处平台。充分发挥法院的调解功能作用,以法院调解为先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建立民事调解机制。四是构筑跟踪督办平台。对重大矛盾纠纷、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严格实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部门、定办案人员、 定调处时限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得到调处解决。各地、各部门政法综治工作人员深入改制企事业单位、征地拆迁工地、建设现场,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钝化在萌芽状态。 1-8 月份,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 6808 起,调解成功率达 99.1%;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 14 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25 件,劝阻群体性上访 107 批次 1162 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重要部位和聚众阻塞交通等重大群体性事件 。 3.深化社会管理工作,社会秩序更加安定有序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动态跟踪管理。以单身租住、短期租住、转租转借以及地处偏僻的出租房屋为重点,全面落实定期检查、秘密控制等防范措施。集中开展出租房屋、旅馆业及其他流动人口落脚地的清查管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混杂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全市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率和主要信息项目的准确率达到90%以上。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强化衔接管控和定期排查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控。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 98%以上,安置率达 90%以上,重新犯罪率 1.8%。大力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报到谈话、公益劳动和评议考核等日常管理措施,确保国家刑罚制度的有效实施。全市共有1057 名社会服刑人员进入社区矫正管理,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积极推动“四大预防工程”建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免疫工程”,选派政法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副厂长,定期对中小学生和 25 周岁以下的青年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社区预防工程,明确专人负责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建立学校、社区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广泛 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和“一帮一、多帮一”活动,全市建成 14 个规范化的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 “净化工程”,广泛开展“平安学校”、“平安网吧”、“零犯罪校园”等创建活动。全市共排查整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 17 个,取缔游戏厅 26 家,网吧 24 家。“基地工程”,大力推进“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维权岗”和“社区青少年维权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共建立各种青少年法律学校 403 所。 4.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平安建设保障更加完善 一是基层力量得到加强。进一步抓好乡镇(街道)党委政法 委、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了一批年富力强、具有较强政治业务素质的领导干部,着力解决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和办公设施、办公经费等基本问题。全市 100 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 1— 2 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解决了办公设施,核拨了办公经费,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办公条件良好。大力加强“两所一队一庭”建设,基层公安派出所基本达到 6 人以上警力,司法所收编直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配备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254 人。基层法庭审判力量不断充实加强,工作人员达 72 人。公路交巡警中队建设得到全面强化,能够与其承担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防范控制任务相适应。继续加强和完善村(居)综合治理办公室规范化,选配一名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专职综治办主任,主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全市 1640 个村(社区)全部组建了综治办,实现了综合治理、社区警务、治保调解和外来人口管理等五项工作职能在一个组织的框架内规范化运作。 二是基层资源得到整合。在全市 100 个乡镇(街道)中推广建设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区,把基层党委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等政法综治单位集中在一处,实行一个区域办公、一条龙工作流程、一站式服务,采取合署办公、建立规章、强化协 调等措施,把政法综治工作区打造成当地的信访接待中心、矛盾调处中心、治安防控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建立政法综治工作区,整合了政法资源,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改善了干群关系;钝化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工作平台得到拓展,工作绩效得到提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群防群治工作得到强化。进一步强化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保安联防队伍建设。采取由县区统一筹集、管理、发放保安联防费用和为保安联防队员投保养老、医疗保险等办法,巩固和扩大保安联防队伍。全市专职保安联防队伍达 4542 人,企事业单位专职保卫力量 2579 人,兼职保卫力量 2376 人;组建专职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 1846 人,兼职协管员 553 人;治安志愿者队伍达到了 24986 人。 四是经费投入得到保障。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将综治专项经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设备投入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切实核拨到位。专门研究制定保安、流动人口协管员等经费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基本解决了专职保安、流动人口协管员和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问题。 5.深化督查推进,创建工作效果更加明显。各级党委 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把平安连云港目标任务建设作为年度综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市综治办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督查组,定期分赴各县区,采用现场看、实地查等形式,进行平安连云港建设工作现场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赣榆县综治办抽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政法各部门人员组成 4 个督查组,对各镇、各部门落实平安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海州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分工包片,每人负责一些片区和单位,强化对全区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确保进入省平安县(区)行列。各 县区各条线通过加大督查力度,完善督查内容等方式,强力推进平安连云港建设,确保完成平安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贯彻省平安建设总结表彰暨深入推进工作会议情况 1.认真组织学习,层层传达贯彻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平安建设总结表彰暨深入推进会议后,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市综治委全会、平安创建迎考会议、平安连云港建设办公室人员会议等形式进行传达贯彻,认真学习李源朝、梁保华、王寿亭等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大家认为,面对省平安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市第十次党代会交给全市政法机关创建最安全地区的 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综治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平安江苏建设总结表彰暨深入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更加重视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一着不让地抓好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全力打造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平安品牌,努力为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上确定的“富强连云港、魅力连云港、创新连云港、开放连云港、小康连云港、和谐连云港”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紧盯年度目标,扎实抓好当前 省平安建设大会之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恕娟向市委作了专题汇报。市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平安连云港建设的重要性 ,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平安建设,政法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打造我市跨越发展、崛起腾飞的法治环境和治安环境。要求市综治委迅速拿出新一轮平安创建的实施意见和相应的考核评比办法。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调整了平安建设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分值,对各县区目标考核体系总分由 120 分调整为 132 分,其中社会发展子项目为 27 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连云港建设、法治连云港建设考核分值为 14 分;对市直属部门和驻连省属单位目标考核体系总分 100 分调整为 112 分,增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连云港建设、法治 连云港建设考核分值为 12 分。市委还决定以市委办、市政府办“两办”名义,组织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政法机关等单位,联合组成督查组,赴各县区和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就 2006 年平安连云港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围绕省定目标,制定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规划 围绕省新一轮平安建设“ 987”目标,市综治委正在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 2006- 2008 年平安连云港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平安连云港建设活动考评表彰办法(讨论稿)》;研究制订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企业、平安学校等基层系列创建意见及考核表彰办法,进一步细化分解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总的目标是经过三年努力,确保我市进入省社会治安安全市、七个县区全部进入安全县区、 90%以上乡镇(街道)进入安全乡镇(街道)行列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 95%以上。具体工作绩效做到“八个领先”、“八个最低”,各县(区 )、乡 镇(街道)做到“八个不发生”,通过做强做实“平安连云港”的品牌,为实现省委对连云港提出的“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创造良好的法治和治安环境。 三、 2007 年工作打算 我们明年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五个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实现三个到位。即,围绕平安建设这个中心,抓住系列平安创建、大调解机制建设、大防控体系建设、社会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五个重点,实现责任到位,目标到位、保障到位。 1.进一步深化认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当好第一责任人,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负总 责;分管领导当好直接责任人,靠前抓、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建设平安连云港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把履行平安建设、维护稳定职责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和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始终保持对平安建设的坚强有力领导,确保我市 100%的县区达到安全县区标准,我市进入省安全市行列,完成新一轮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 2.进一步细化措施,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一是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实现创安全社会覆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的原则,扎实开展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平安文娱场所等系列创建活动,层层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系列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在全市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建设。以市委的名义下发文件,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领导接待、协调会办、督查回访、考核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基层发现、控制、钝化、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三下降、三提高、三防止”的工作目标, 即:民转刑案件得到下降、民事诉讼案件得到下降、涉法涉诉信访得到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得到提高、民事诉讼调解成功率得到提高、行政案件调解成功率得到提高;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较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区);防止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防止民转刑命案的发生,防止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 110 指挥中心现代化建设,着力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大力开展技防乡镇(街道)、技防社区(村)、技防小区、技防一条街、技防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科技防控的整体水平,明年 100% 完成技防乡镇建设任务。大力加强专职巡防力量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治安卡口和查报站建设,抓好街头路面治安防范。大力推进新建住宅小区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和防范措施落实,组织社区单位和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把农村治安防范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提升农村治安防范的科技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按照中央提出的反邪教工作要做到“四个纳入” 的要求,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建立起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持续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深入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 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打牢平安建设根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两所一队一庭”建设,切实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夯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学校及其周边治安整治等综治基础工 作,全面加强综治基础工作和基础性治安管理。 3.进一步强化保障,工作条件提供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在全市建立健全“指挥畅通、网络健全、协调各方、反应灵敏、运作规范、保障有力”的平安建设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推动平安连云港建设深入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等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整合部门资源 、增强平安建设的工作实效。继续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系点共建工作,加大对平安建设薄弱地区和单位的指导帮扶力度,着力提升基层平安建设的整体水平。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努力营造平安连云港建设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经费、干警工资福利待遇和综治各项专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投入,重点解决警力不足、科技防范投入不足、专职保安联防力量不足等问题。积 极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治安防范的社会化、市场化办法和途径,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 四是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在全市建立健全“督查有力、考核严格、赏罚分明、奖惩到位”的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决定 2006 年起,对未获得社会治安安全县(区)称号的地区实行综治警示,市委、市政府对受警示地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平安建设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引发危害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及其党政领导、政法综治干部等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