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工作汇报.doc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西方国家早在 200 多年前就开始实行。我国 1996 年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2002 年 6 月 29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于 2003 年 1 月 1 日实施。这部法律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的政府采购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2003 年 8 月 18 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 [2003]74 号文件批转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我政府采购工作区于 1999 年开始提出,在极小范围内探索,真正纳入议事日程是 2000 年新区建立之后。我们在 2000 年底开展广泛调研, 2001 年上半年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机构,并开始运行。三年多来,我们深入贯彻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齐心协力,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本着“效率为先,服务为本”的原则在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这里,我代表政府采购中心全体职工向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中心的关心、支持和厚爱表示感谢。下面我汇报五方面的问题。 一、 中心基本情况 黔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是在区、县合并后于 2001 年 6 月正式 成立的,隶属于区财政局, 2004 年 6 月区 政府根据《政府采购法》采管分离的明确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将采购中心成建制移交给黔江区鸿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现有在编职工 10 人,中心内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和采购业务部。 中心本着“开拓创新、科学公正、优质服务、高效廉洁”的宗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维护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黔江区区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建立与本区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 业务开展情况 我区真正实施的政府采购是从 2001 年 6 月开始的。 3 年来在全体职工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规模扩大、范围拓宽、节约率正常。 规模扩大 2001 年组织采购 12 次,完成采购金额 156.3 万元,比预算节约 14.8万元,节约率 8.7%; 2002 年组织采购 33 次,完成采购金额 534.37 万元,比预算节约 197.45 万元,节约率 26.98%; 2003 年组织采购 35 次,完成采购金额 524.37万元,比预算节约 173.88 万元,节约率 24.9%; 2004 年上半年组织采购 20 次,完成采购金额 966.4 万元,比预算节约 93.1 万元,节约率 8.8%。 范围拓宽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服务三大领域,我们全部涉及,而且每个领域都有闪亮点。 1、在服务领域,以公务用车的保险及定点维修最有成效。 2002 年在保险业务未放开的情况下,与保险公司进行“一对一”谈判,投保公务用车 214 辆 , 5 个险种 ,保险金额为 156.71 万元,节约 10.3 万元; 2003 年保险业务趋于放开,构成竞争机制后,为全区 73 个区级单位 257 辆公务用车进行招标统一保险,效果更加明显,与上年相比,在增加车辆、增加保险险 种的情况下,总额减少 68.64 万元,单车节约 3500 元; 2004 年 282 辆公务用车以 91.8 万投保比预算节约 8 万多元。2002 年开始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试点, 17 个单位 70 辆车,同口径节约 100 万元,节约率近 50%; 2003 年 52 辆公务用车,在维修厂家报价的基础上减少 18.7 万元,节约率为 7%,与非招标相比平均每辆车减少修理费 1 万元左右。 2、工程采购社会反映良好。以黔江新华中学塑胶跑道和人造草坪建设的招标最为有意义。该工程原计划总投资 291 万元,通过竞争,比原计划节约 41 万元,节约率超过 14%。招标采购结束 后,社会反映良好。 3、货物采购业务开展最多。三年来共计采购 89 批次,采购金额 1400 多万元,节约 250 多万元,节约率 15%,基本趋于稳定。 2003 年 7 月在对区医保局的医保网络设施招标中,我们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来自北京、成都、重庆等 6 家大型网络公司参于了投标,经过激烈竞争,最后重庆西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 89.77 万元中标,比预算节约 72.07 万元,节约率高达 44.5%,创下了我区 3 年来集中采购单项节约率的最高记录。 2003 年 10 月在对建委不锈钢垃圾桶招标采购中,我们在采购网上发布招标 公告后,来自全国 12 家供应商参于了投标,最后浙江一家公司以 18.07 万元中标,比预算节约了 14.43 万元,节约率达 44.4%。每个垃圾桶比预算节省 222 元; 2004 年 6 月对区级部门所需 18辆公务用车采购中,来自重庆和当地的 10 多家大型汽车供应商经过激烈竞争,最后以 463.97 万元的价格成交。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化,甚至紧俏车型还需加价销售的情况下,此次车辆采购比预算节约了 14.35 万元,节约率 3%。 三、 内部管理情况 (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目前社会上有个敏感的问题就是认为政府采 购是将“分散腐败”变为“集中腐败”,这在一些地方的确存在,也是我们非常重视的问题。我们针对这个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细化人员分工,严格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约束人。二是加强采购工作 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入手,提高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做到警钟长鸣。三是严格供应商准入资格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四是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记录和经办人员、参加人员的签名,采购项目完成后均有完整的 采购业务档案备查。五是严格惩诫制度。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的采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中纪委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操作上,每次 30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都有纪检监察部门和采购管理部门现场监督; 30 万元以下的,由财政局监督科参与监督。同时,我们采取一次性投标,开标时有供应商现场参与。这一系列手段,有效防止了“集中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防止腐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对我们给予更多的监督和帮助。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采购效率 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逐步深入和扩展,这项集政策性 、知识性、全面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于一身的全新系统工程,需要采购人员掌握和了解全面的知识,如果缺乏相应专业知识技能,就不可能有效地进行这项工作。为此我们加强中心职工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改善现有人员知识结构。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树立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保持廉洁公正的政府采购人员形象。 四、 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我区实际,今后政府采购工 作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继续抓好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形成全区上下共同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合力。 (二)坚持“效率为先、服务为本”的原则。实践证明,采购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效率为先”,即是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四个规范。一是规范采购单位行为,应集中公开招标采购的,如车辆保险、定点维修、会议接待等服务,应坚决纳入,建设项目有步骤纳入。二是规范集中采购机构行为,包括监督行为。三是规范评标委员会行为,包括专家评委的行为。四是规范供应商行为,包括投标履行合同等行为。以保证采购工作有序的进行。“服务为本”,就是采购管理机构、采购执行机构、采购监督机构代替政府履行职责,代替部门采购商品、劳务、工程 ,核心是服务。所有参与者必须摆正位置,明确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竭尽全力为广大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融采购、监督、服务为一体。 (三)完善监督体系。没有有效的监督,就没有公平可言,廉洁性就无法保证。从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出发,内部必须逐步建立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部门共同配合的政府监督机制;外部要建立供应商投诉制度,有效地发挥供应商对采购行为的监督作用;同时建立新闻舆论监督,实现监督社会化。 (四)扩大采购规模。就我区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规模在逐年扩大,但总量还是很小的,我们的实际采购量 只占应纳入采购总量的十分之一左右。所以扩大规模,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心之一。 (五)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评价体系。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信息化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政府采购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可以大幅度提高政府采购能力和效率,还可以达到业务操作的协同化。建起信息统计和评价体系后,我们通过信息统计和评价分析,及时查找和修正采购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采购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加强采购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建立一 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以提高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专业水平,使政府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府采购制度的各项规定,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从而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政府采购队伍。 五、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社会上对政府采购仍有一些片面的认识,比如,认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部门揽权的表现,财政部门想将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统到底,既想当"裁判员 "又想当 "运动员 ";认为政府采购工作不能随要随买就是效率低等等。《政府采购法》明确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财政部门是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监管,确保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不参与具体的采购活动。所以也就不存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一说。另外,政府采购的效率问题不能以采购的无计划性为判断标准。就政府采购工作而言,当前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社会和部门对政府采购制度了解不够,有的还产生误会。 二是全区上下思想认识不统一,工程采购推进速度慢,不仅我们自己不满意,人大代表视察财政工作时也一直不满意,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财政工作汇报时,提得最多的就是工程采购,主要是认 为推进速度过于缓慢。 三是监管乏力。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我们的监督显得有些苍白无力。有的部门和乡镇对一些大宗办公用品以及车辆采购自行其事,历年的财务、审计、纪检检查都查出了一些违纪、为规的行为,最后还是不了了之。这也是我们的政府采购规模难以扩大的原因之一。 四是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不能适应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采购中心从发展到今天得到了大家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再次代表采购中心全体职工感谢大家,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努力把黔江政府 采购工作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