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人才选拔规定—规章制度.doc
集团公司人才选拔规定 — 规章制度 一、选拔标准 1、制定计划规章制度 ( 1)至 2000 年底,集团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中高级知识分子达到 200 人以上; ( 2)至 2002 年底,集团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中高级知识分子达到 500 人以上; ( 3)至 2005 年底,集团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中高级知识分子达到 1000 人以上。 2、选拔对象 ( 1)国内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 2)三十五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 3)四十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 4)归国留学生; ( 5)全国范围内在职本科以上学历优秀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 3、选拔条件 ( 1)品质好:有良好的思想品格和素养。 ( 2)学习好:学有所长,学业优良。 ( 3)创造性强: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造性,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有发展前途。 ( 4)气貌优良:相貌端庄,举止大方,谈吐高雅,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水平。 ( 5)身体健康。 4、选拔方式 ( 1)公开招聘:通过到人才市场、高等院校、面向社会等方式招聘。 ( 2)毛遂自荐:符合选拔对象的人员可毛遂自荐,接受选拔。 ( 3)社会公 认:挖掘、吸纳社会公认的优秀人才。 ( 4)伯乐推荐:鼓励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推荐优秀人才。 ( 5)责任组阁:根据工作需要,优秀责任人通过组阁,选拔人才。 二、录用程序 1、初选:主要领导与应聘者见面谈话,了解其各方面情况,把好第一关 .。 2、笔试:了解应聘者的实际文字水平,认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3、面试:通过选拔对象五分钟的自我介绍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由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评价。 4、体检:面试通过者,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身体检查。 5、审批:经上述程序,将入选名单报请董事局、党委审批后、即可办理录用手续。 6、新录用的大学生,要与集团签定劳动合同,第一次签定合同期限 5 年。 7、录用工作于每年五月底前结束。 三、培养使用 1、培养目标 ( 1)培养各种专业技术型专家骨干; ( 2)培养各类产业项目部门经理; ( 3)培养行业、专业综合类复合型管理干部; ( 4)培养子公司总经理; ( 5)培养总部高级领导人。 2、培养措施 ( 1)申读集团《经理学院》并获取毕业证书; ( 2)三个月营业员岗位锻炼并 合格; ( 3)参加集团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工作或活动; ( 4)承担基础性项目的主持工作; ( 5)逐级或破格进入各级领导岗位; ( 6)积极鼓励自我成才。 3、使用步骤 ( 1)一年后可担任科级职务; ( 2)二年后可担任处级职务; ( 3)三年后可担任副总经理级职务; ( 4)四年后可担任集团高级领导者职务; ( 5)特殊优秀者可破格越级使用; ( 6)从国内外在职岗位选拔的有业绩的优秀大学生可直接安排各级管理岗位或各级领导岗位。 四、管理考核 1、主管部门 大学生工 作由政治部统一管理,建立管理考核档案。 2、考核内容 3、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 ( 1)德,就是对集团事业的无限忠诚。包括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思想品格,道德修养。 ( 2)能,就是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潜力,是否具有创新能力。 ( 3)勤,就是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对工作积极负责、兢兢业业和精益求精。 ( 4)绩,就是工作的成效和政绩。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3、考核方法 采取定期考核、跟踪考核、重点考核。 ( 1)定期考核。大学生自上岗实习起,定期填写大学生考核写实,每季度进行一次,年终综合评价。 ( 2)跟踪考核。与管理结合起来,随时同大学生所在的各单位、经营部取得联系,每一实习阶段都要写出实习评语。 ( 3)重点考核。对十分优秀、表现突出的大学生进行重点考核。 ( 4)考核结果与大学生见面,指出主要的优缺点,提出要求。集团政治部要综合考核材料,向主要领导汇报,为集团董事局、党委提供使用人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