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计划—个人工作计划.doc
公务员培训计划 —个人工作计划 公务员培训计划一、继续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建立公务员法培训长效机制,将公务员法培训列入《 2006 年 — 2010 年公务员培训纲要》,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等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长期开展。拟举办 2 期培训班,培训时间安排在3 月份,凡没参加过培训的单位请及时与公务员管理处联系。市级机关公务员法培训工作将于 4 月上旬完成。二、博思( BULATS)英语培训及测试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拟举办 2 期博思英语培训班,培训对象为 2006 年我市新招录的公务员。培训时间安排在 7 月上旬至 9 月中旬,测 试时间按照省人事厅统一部署。三、任职培训培训对象为全市行政机关(含驻徐部、省属单位)及参照、依照管理单位中新任职的正、副科级干部。培训时间拟定于 2006 年 6 月中旬和 10 月中旬,分两期,每期 80 人。培训内容除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外,还将结合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加强公务员能力培训的要求,增加“ 5+X”内容。四、初任培训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 2006 年初任培训内容为: 1.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 能力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国家、省及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 4.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公务员通用能力等(选学); 5.公务员行为规范; 6.国家安全与保密制度; 7.机关公文与处理; 8.基本能力测试:“博思( BULATS)”外语水平测试,普通话测试; 9.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拓展训练”。培训对象为 2006 年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 2006 年按照考录办法招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时间拟定于 9 月上旬,为期 10 天。分两期,其 中一期为市公安局新录用公务员。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还将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宣誓。五、人事干部培训班为继续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做好大规模培训人事干部工作的意见》,今年准备举办 1 期全市人事干部班。培训对象为县(市)、区人事局长和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副人事处长。对业务骨干、优秀年轻人事干部、新任职的人事干部,要优先安排培训。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公务员登记和工资方面的有关政策等。培训时间拟定于 8月份,为期 7 天。六、科级干部能力培训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 计划在 4 年内分期分批完成对全市万余名公务员的能力培训工程。实施“ 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 5”是指每一个公务员必须掌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 5 门必修课。“ X”是指公务员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选修课,主要有 3 部分:国家人事部《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中的有关能力,如政治鉴别能力、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化”知识;各系统、各部门和公务员本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的各类主要业务能力知识。培训对象为全市行政机关( 各驻徐部、省属单位)及参照、依照管理单位的科级干部。培训时间拟定于 3 月、 4 月、 6 月、 8 月、 10 月。分五期,每期 100 人。七、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拟于 5 月份在无锡市行政学院组织第二期乡镇长培训班。对口培训参加人员为我市县(市)区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共 40 人。八、苏港人才培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苏港合作”部署,结合省人事厅千人赴港人才培训合作项目,拟组织 40 名优秀科级公务员或业务骨干赴港培训。培训内容为城市建设与规 划,培训时间拟定于11 月份,为期一周。九、境外培训为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尽快建设一批具备当代政府管理知识、先进公共管理观念和卓越管理水平的公务员队伍,今年拟举办科级公务员境外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思想政治素质强、培养潜力大的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