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社会视野下的“治理能力现代化“.doc
论公民社会视野下的 “ 治理能力现代化 ” 王 振 ① (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厦门, 361021) 摘 要 :继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 现代化 之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 了 国家和社会 “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一新的现代化建设必将对 “依法治国”,创建 公民社会 产生重 要 影响。 问题在于 , “治理能力 现代化” 是一项新的社会发展内容,而 公民社会 不失为一个合理的分析视角 , 可以 助力 我们合理地把握 “治理能力 现代化” 的 本质内涵和精神指向,认清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 关键词 :公民社会 ;治理能力 现代化; 法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这 与我国目前努力创建公民社会不谋而合,也是我们党对我国深化改革及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的及时且有力的回应,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的执政理念和能力正在走向成熟。正如俞可平先生所说, “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 [1],当然,这样的困局也严重妨碍了顺利创建我国公民社会。 如此 看 来, 在现时代的形势下, 努力推进我们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系到我国 公民社会 能不能顺利建设 成功 。 反过来说 ,如何推进 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也可以从 创建我国公民社会 角度来界定。如此说来, 在理论上讲, 公民社会 也可作 为我们 理解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合理的分析视角。 一 公民社会 及 视角意义 何为 公民社会 ?有学者认为,公民社会 是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民间公共领域,其基础和主体是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 [2]。而 这些民间社会独立于政治社会和经济社会,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愿性及相对独立性的特点。 概括起来说 , 其一, 公民社会“使得在高度政治化的中国社会外部开始渐渐地生长出一个相对独立的非政治领域,这也正是我们实证意 义上客观认识到的‘公民社会’雏形。” [3]其二, “公民社会是由独立自主的个人、群体、社团和利益集团构成的” [4]。其三, “公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 , 以及进行议政参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 [4]。 于是, 有学者 提出 ,创建 公民社会 是我国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历史选择,因此要想顺利构建 我国 的 公民社会, 首先应当找准着力点 。 这就意味着“公民社会”在理论上还具有一定的分析视角意义: 第一,破除“有国无社”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理念,认可公民自我治理 能力 的合理 性和积极性 。有 学者认为,建国以来, “中国从一个国家与社会并存的社会结构,演变为‘只有国家,没有社会’的体制。自主的社会文化空间几乎完全消失”。“公民自由结社,公民自我组织都是社会常态”,“中国不可能长期停留于自外世界文明的共同制度财富的历史状态之中” [5]。 因此,创建中国自己 的 公民社会既是社会政治现代化演变的需要,也是顺应社会发展,遵循历史发展规律 ,实现公民自我价值 的需要 。 ① 王振( 1989— ),男,汉族,河南正阳人,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电话: 18850332353,邮箱: hqdxmy@126.com。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 668 号华侨大学凤凰苑 3 栋 B510 室。邮编: 361021。 第二,破除官本位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理念,确立 公 民组织 在 社会治理 中 的应有 地位。有 学者 认为 , 我国需要“培育”公民社会 组织 。当前社会问题突出,“ 政府的公信力 和社会的公平正义面临严重挑战”等严重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参与。不仅要进行政府创新,也要进行社会创新。”党的十七大强调推进社会自治,“社会自治的组织载体,主要就是各种公民社会组织,而不应当是政府组织。没有健全的公民社会组织,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自治。” [6] 第三,破除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体系和理念,确立国家、社会、公民个人共同参与 ,形成一个合理、有效 的社会治理机制。 也 有学者认为, 我国需要“警惕”公民社会的陷阱。 他们认为 公民社会源于西方,有些人“把公民社会看作是一块净土,与污泥浊 水的国家相对立,似乎好事都是公民社会干的,坏事都是国家干的,这当然也是虚妄的假设。”而且 在中国, “社会重建的目标只能是人民社会”。 [7]同时 ,他们 也并没有 否认 动员起来的公民参与 和组建的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 , 公民社会发挥作用主要依靠人的觉悟的提高及公民意识的培养进而组成自由人的联合 , 最终 形成具有共同利益的组织 并对社会机制和政府政策产生 影响 和发挥作用 。 这恰恰 说明 公民 自我参与在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 一个 真正的 公民社会 当然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成功的 现代 社会 ,也是公民自我参与获得最大程度实现的文明社会,这样的社会 才真正能够实现 人的 自由而 全面发展 ,也才能够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动政务公开、改善社会管理、促进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 二 从 公民社会 角度 解读 “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上内容表明 , 公民社会与国家和社会 的治理能力现代化 有着内在联系,可以这样说,公民 社会 是目标,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手段。然而,从理论上讲,公民社会又构成理解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手段。这样一来,关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也就不难把握,因 为可以从公民社会角度来审视 。 第一,从公 民社会角度看,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不仅体现在国家行政治理能力上,国家和社会组织和动员民众的能力上,而且更应该体现在民众 积极 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上 。 社会治理需要具有公民意识的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毕竟,失去了具有独立人格和公民意识的人民群众无法对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贡献积极力量。一个日益壮大的公民社会和公民意识日益觉醒的公民群体是社会善治的现实基础。因此 ,自觉地组织 群众性社会组织 , 使民众借助社会组织的平台 服务于 国 家和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 。 一旦 “动员起一般的民众来辅助与支 持党和国家机构的工作,” [8]并且 “将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转达其成员,” [2]国家行政治理能力和组织社会成员的能力将会得到锻炼和提升,同时,也会得到广大 民众 积极 的广泛的 响应, 使他们可以积极地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热情与能力, 通过 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将会得到很好地协调和解决,社会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才有可能 成为现实 。 第二、 从公民社会角度看,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体现在民众积极、广泛地参与 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 上,督促政府的行政权力公正、有效地运用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事务 中 。建 国 以来 , 我们国家 虽然 有 一些 半官方性质的 社会组织,但 是它们 仍有很大 程度 的独立性,因此,在政府效率低下时,社会组织便会积极发挥其“第三只眼”的优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在村民委员会十分健全和强有力的地方,乡镇干部违法乱纪的现象就比其他地方少得多。” [2] 第三 , 从公民社会角度看,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体现在 民众积极且广泛参与民主 政治 进程 的 程度上,走民众自治之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民主政治的实质是人民主权或人民当家作主,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途径。” [2]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出现方便 了公民对政治的参与,激发了公民的政治热情,符合民主精神,这本身也是政治不断民主化的表现。另一方面,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不断简政放权、社会组织积极承担部分公共权力,积极独立作为。社会组织与政府的通力合作,共同治理,尤其是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也大大地改变了政府的形象,有利于民主政治形象的塑造和实质的推动。 第四 ,从公民社会角度看,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体现在民众学术团体积极且广泛地参与社会 政治 生活的变 革进 程上,协调和推动政府的行政改革,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善政和善治 。社会组织“尤其是一些专业学术性研究团体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越来越多的专业社团开始承担起政府智囊的角色,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谋,从而对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2]通过外力,推动政府改革和善治。 第五 , 从公民社会角度看,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体现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带动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增强全体 公民 的社会主人翁 意识 、 法律意识 、 责任意识 、 公平意识 、创新意识、友爱意识、诚信意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事务,推进全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六 ,从公民社 会角度看,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体现在 治理体系的完备 上 。 公民社会是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社会,这就意味着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体系具有一定的完备性,这也是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的体现,有章可循正如有法可依,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因此,加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是完善和创建 公民社会的 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 。 总之, 从理论上讲,在 公民社会 角度把握 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能力 的基本内涵是可能的 , 尤其是为我们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找到了着力点。从 政治方面 看 , 我们应当 积极发挥 政府的有效行政 作 为 ,提高其处理公共事务的 行政 效率, 努力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通过政治的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更好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从 人的 全面 发展 看 , 我们应当着力于提高 公民素质尤其是 增强 公民意识,推进公民在参与国家事务、社会现代化建设中的觉悟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意识的不断增强,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的作用的发挥,培养现代公民; 从 社会建设 看 , 我们应当建立 健全社会组织 和制度 , 尤其需要 在体制机制上规范和完善社会组织的生成和发展模式,使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挥好它们的优势所在;在事关国计民生问题上, 我们应当保障民众的 发言权 和 监督权,扩大 民 众自主参与社会事务的广度和深度 , 发挥民众在推进 社会公平、正义、法制、民主的建设 上的不可替代作用 。 三 努力推进 国家和社会 治理能力 现代化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不难发现, 推进国家 和社会的 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仅仅 是 一个 全新的 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全新的 实践 问题, 而且 只有在实践层面真正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切实创建和发展我国公民社会。 于是 , 我们根据创建公民社会的内在旨 意 , 思考 了推进 国家 和社会 治理能力 现代化 的 相关 内容。 第一, 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 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 的作用,倡导放手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现代 化建设 。 坚持唯物主义历史观, 就必须承认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而 在 国家和 社会治理 的现代化建设 中 也必然 履行这一条,创造条件让 人民群众广泛且深入 地 参与 这一现代化建设中 。 时下 , 学界热衷于“民主治理”研究,可是人们是否意识到了“民主治理”如何排斥了人民群众的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哪还是“民主治理”吗?许多学者热捧“ 善治 ”, 可是“善治” 绝不仅仅是政府 的 单向度 治理 ,词中应有之义也包含了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而我们在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上, 不仅仅 需要政府在 制度 建设和实施 上 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更 重要 的是 调动 人民 群众 创造历 史的积极性和 聪明 智慧。 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的 希望就存 在 于 人民群众中 , 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 当然也 是 国家和 社会治理的主体。因此, 推进国家 和社会的 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坚持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群众,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其 一 ,塑造公民人格,激发公民的主体意识, 培育公民的社会主体意识, 促使公民克服消极被动的官方依赖心态,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使公民在社会活动中主动创新、突破自己 ;其二 , 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 公民 参与意识和 权责意识 ,自觉地 改变那种“搭便车” 、等靠要 的消极 被动 意识 , 以 极大 的热情 和责任心 投身到 国家和社会治理 现代化建设 当中。 其 三 ,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 培育公民法治意识 和社会公平意识 , 实现文明治理、理性治理、 公平 治理的社会风尚 。 总之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始终坚持 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 国家和 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 第二, 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 社会主义法治 作用,创建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环境,疏通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事务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广泛且深入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 那么,怎样如何创造条件,创造什么样的条件呢? 以依治国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提出的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其中也包含了通过 健全的法制 和 规 章制度的制定和有效 实施 ,为人民群众参与 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创造良好和便利条件 ,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事务 。 可是 , 各项法律法规的 制定 和实施 也必须 在人民群众 的 广泛监督和参与下进行 。 如果没有人民群众参与的 制定 和实施,就会变成单向度的自上往下 的派下活动,就成了指令性活动,哪里还有什么人民当家作主, 自然也就变成了纯粹的“精英治国”,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工作需要依 法 推进,但是必须有人民群众 的 广泛监督和参与,这种监督和参与也必须体现在法律法规的 制定 与实施环节上。因此广泛 征询社会 群众的 意见 就尤其重要,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词中应有之义,而不能仅仅倾听专家学者的意见,偏听 一家之言和片面之词 ,其 结果 必然造成 法 律制度自身内在严重偏颇,如果是这样的 法 律 制 度又怎么能服务于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呢!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的在于营造 一个 法制完备 ,权责明 晰, 秩序井然的和谐社会,在这样的法治社会里,公民自由自主的行使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的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社会组织依法结社和发挥自己的中介作用,政府依法办事,依法协调与公民社会组织的关系,共同进行社会治理 ,助力 国家和社会治理 能力的现代化 。 第三, 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应当以 明确 的 社会治理目标 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广泛且深入这项社会事务 。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的 发展战略, 实际上,这是把 经济建设 作为过去很长时期的国家和治理目标,一切为经济发展让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 国家和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稳定压倒一切”,也就是说, 国家和社会 各方面 都 必须努力为经济建设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国家秩序,扫除妨碍经济建设的形形色色的障碍 。事实上 , 我们在过去的长期努力下,国家社会经济的确获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暴露了我们过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工作上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治理目标功利单一、治理方式简单粗暴、治理理念陈旧落后等等, 这 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治理工作本身的效率,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健康、持续、有效地发展,由此启示人们:国家和社会治理自身也需要现代化 。 换言之,推进国家和 社会治理理念 、方式方法的现代化建 设 , 理应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内容,尤其是现阶段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起来。 这就需要明确 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也是人民 群众 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事务的能力现代化建设。因此 ,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人民群众的发展 ,就成了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努力方向,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政治民主化、社会和谐化的改革方向,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共同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体系。 第四, 推进 国家和 社会 治理现代化,应当积极发挥群众 组织的 作 用 。 群众 组织是社会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在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化过程中,政府应处理好与社会组织尤其是非营利性的慈善组织的权力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中介优势和组织优势,使公民可以通过社会组织的平台,对涉及自己利益和群体组织的利益以及相关社会事务共同决策,从而有效地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显著改善。 在社会矛盾尖锐复杂的情况下, 群众 组织将是一个很好的缓冲地带,不但可以有效地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传达给基层群众,还可以把真实民意和群众诉求 整合起来 以传达给政府,通过桥梁把官民结合起来,既缓和社会矛盾,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 结。我国处于转型时期,各方面问题矛盾复杂,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 题上,如果没有社会组织的第三方监督,决策容易 被政府单方面的声音所主导, 极易加重 权力寻租及腐败的滋生。 群众 组织因其活动范围广,可以吸纳部分社会劳动力,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就业环境异常严峻的情况下,社会组织不但可以带动就业,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而且通过提供广阔的、多样化的平台,满足社会的多方需求,丰富居民生活,减轻国家治理的压力。 群众 组织的发展能够带动人的发展。在公民个体得到发展抑或是公民的全面发展得不到充分满足时,为着共同利益、诉求和志趣而自愿结 合组织起来的公民个体就形成了社会组织 及一系列的居民自治组织,通过 群众 组织发挥 作用 。我们知道公民个人力量是有限的,公民个人的呼吁声音也是微弱的,只有把具有共同利益和诉求的公民团结和组织起来,借助组织的平台和集体力量,围着一个声音呐喊,为着共同的利益奋斗,只有把公民个人利益上升到集体利益,才能在追求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同时,实现个人利益 ,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公民 才能充分 参与社会事务,在共同决策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个人能力,促进公民自身的发展。 群众 组织高效迅速的把公民动员和组织起来的能力,也是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 表现。 第五 , 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还需要以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为引导,创建良好的社会风气,培养人民群众关心国家大事,参与社会治理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德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有助于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 首先,加强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制度建设,把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的理念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当中,最 终建立起完备的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体制机制。 其次,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介,客观报道符合核心价值理念的行为和事迹,引领社会风气,通过充分利 用各种媒介的大力宣传,弘扬社会正气,聚焦社会正能量。 再次,加强和完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结合课堂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坚持 灵活性、多样性与原则性的统一 。 最后,公民个人的自我学习。“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磨练自身意志、提高自身修养。积极参加各类红色主题教育活动,参加志愿服务和献爱心活动,通过实践,提升对社会的认知,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培养出公民良好的社会品格和精神风貌,带动整个社会 风气的改善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注释 : [1]俞可平 . 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标准 [N] . 北京 日报, 2013-12-9( 7) .[2]俞可平 .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 [J].中共中央党校 学报 , 2007( 12) : 19-21. [3]周国文.‘公民社会’概念溯源及研究述评 [J].哲学动态, 2006( 3) : 11-14. [4]邓正来.国家与社会 —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 [M].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7: 6. [5]萧功秦.中国公民社会重建的若干思考 [EB/OL]. [ 2011-11-7] . http://www.guancha.cn/politics/2011_11_07_61433.shtml. [6]俞可平.中国要进行社会创新培育公民社会 [EB/OL]. [2010-5-27] .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1707253.html. [7]胡鞍钢、王绍光等.人间正道 [EB/OL]. [2011-8-14] . http://www.guancha.cn/Ethics/2011_08_14_60437.shtml . [8][美 ] 詹姆斯 R.汤森、布兰特利沃 马克.中国政治 [M]. 顾速 , 董方 译 . 江苏:江苏 民出版社, 2003: 177. 参考文献: [1]俞可平 .治理与善治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2][法 ]让 皮埃尔 戈丹 . 何谓治理 [M]. 钟震宇译 .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3][美 ]罗西瑙等著 . 没有政府的治理 [M]. 张胜军,刘小林等译 . 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1 . [4] 陈广胜 . 走向善治 [M]. 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7.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On Civil Society Perspective Wang Zhen (Marxism College of Huaqiao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Province, 361021) Abstract: Following the industry, agriculture, national defen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odernization,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Party's eighteen and Put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goals that "the promo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s and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The new target will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rule of law", and creating a civil society. The problem is that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is a new social development content, and civil society would be a reasonable analysis perspective. It can help us a reasonable grasp the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of the nature of the content and spirit of the point and recognize its rationality and feasibility. Keywords: civil society; Modernize governance;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