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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津贴办法 — 规章制度 一、员工薪酬奖励办法 核算: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组成。 基本工资:每月 1000 元(试用期 800 元)(含车补 100 元 +房补 200元 +话补 100 元) 绩效工资: 日奖:每完成一个 1000 元营业额,当日可得奖金 100 元。员工每签约一年可从业绩提成中预支 100 元。 周薪:每周完成一个 2000 可得周薪 150 元。 周奖:每周完成 2001-3001 可多得 100 元,以此类推每增加 1000元可多得 100 元。 月奖:每月完成 5000-8000 元,可得营业额的 1%的奖金;完成8001-11000 元,可得营业额的 2%的奖金;完成 11001-14000 元,可得营业额 3%的奖金;完成 14000 以上,可得营业额的 4%的奖金。 客户数奖:每月完成十家客户另奖 100 元,十五家客户奖 200 元,以此类推。 其他业务收入一律按营业额的 10%核算提成。 易货交易一律不得核算提成和记入业绩。 主营业务指商库酷站、网站建设和长沙消费网加盟。 奖金、福利 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50 元工资 ,入司第十三个月开始调整。 说明: 工作满一个月的员工每周需完成 2000 元营业额,否则扣除当周薪资,月营业额完成 7000 元可拿全薪。 新员工从正式培训起前两周为考察期,在考察期间如发现工作散漫、不求上进及不符合公司要求者无条件辞退。如通过考察期则从第一天签到开始计算薪水,员工试用期前两周无业绩要求后两周应完成每周 2000 元营业额,凡未完成营业额的周,扣该周薪资。月营业额完成 3500 元可获全薪。 领取协议四周以内的员工,要求每天收集拜访过的客户资料不低于 3 家,没少一家扣 5 元。 公司采用按月核发工资制,工作满一月的员工每月 10 日发放上月工资。如当月 10 日遇到周末或假日可提前或推迟一个工作日。 工作未满一个月自动离职的员工或被公司按制度法规无条件辞退的员工,公司不予结算薪水。 正常工作满一个月并提前七天申请离职的员工或被公司有条件辞退的员工,可在每月 10 日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核发工资。 公司实行公开薪金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员工薪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