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建筑业高产低利现象.doc
探究建筑业高产低利现象 核心提示:为什么施工企业一直在为利润低而发愁?为什么有的企业能创造 15%左右的项目利润、 10%左右的公司利润,而有的企业却出现负利润的现象? 2006 年,笔者为调研建筑企业税负过重问题,陪同我省地税部门同志到省內外几个城市,对部分企业、驻外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开了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从调研结果来看,因企业税负过重导致企业外迁和税源流失等情况都是属实的,商定将由地税部门在征收税率及征管方法上进一步研究拿出符合建筑业实际的税收政策,使建筑企业总的税收负担降下来。 在调研中,企业除了反映预征企业所得税、预征 个人所得税的费率偏高,不符合企业实际利润水平,造成企业负担过重以外,大量的反映是建筑市场混乱、行业管理的政策对企业利润的压榨。一种是从上往下压,大家深恶痛绝的目前普遍实行的最低价中标办法,以标底价下压 15%~ 20%,已经被麻木的默认了,更有甚者压到 20%~ 30%,使利润空间被压得干干净净。不是为了公司那么多人要吃饭,谁还去接这样费力不赚钱的活?另一种是由下往上挤压,这主要是指“前清后欠”、“明清暗欠”的拖欠工程款以及许多地方出台的各种名目保证金。上压下挤,难怪企业被人戏称为“压缩饼干”了! 调研中,笔者 就在思考为什么建筑行业产值利润率这样低?为什么处于“压缩饼干”的狼狈境地?客观的说,有环境原因,有行业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 管理体制严重滞后于市场发展 工程担保的做法。国外的项目没开工之前资金是必须有保证经过担保的,万一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工程结束决算时出现缺口,担保方(银行或担保公司)会先付上,不会发生工程款拖欠。(目前,国内有些地区,如浙江杭州就是推行了“双担保”制度,从源头扼制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而国内许多施工项目从政府工程开始,开工前资金就严重不足,施工企业垫资把工程建成后,要钱就 费劲了。许多开发商也纷纷仿效,没钱的拖欠,有钱的宁可再投资搞滚动开发也不给付工程款。利用拖延审计、重复审计迟迟不拿出工程决算来规避“清欠”。施工企业不仅该拿的工程款没拿到,还得承担垫资时从银行贷款的利息。 索赔制度。国外承包商如果通过低价中标了,他通过索赔的做法能把损失找回来(何况据了解,国外并不是不顾企业合法利润的最低价中标,人家的理念是如果企业在标的中没有合理的利润就不可能保证工程的质量),诸如图纸更改、国际汇率调整、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误工等等。而国内施工项目,工期先定死,开工因设计图纸甚至方案未最 后敲定耽误十天、半月是常事,这中间建设方边设计边施工不断造成返工、误工,主要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等等,要想通过索赔补偿点损失,那是难上加难。 设计施工一体化。这样做的好处是承包方在中标后,可以通过积极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在设计这个环节就把成本降下来。而我们由于体制原因,设计施工分离,施工单位只有按图施工的责任,哪怕是合理化建议也得经设计方同意。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设计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加大设计产值,才能多取设计费用),如果影响他们的效益,即使是合理化建议,也可能不予采纳。例如,某项目的二个单体工程 之间相距 400 多米,设计图纸标示:铺设电缆时要外套不锈钢管,该人士认为这样做造价太高,且没有必要,外套 PVC 管就可以起到相同保护作用。结果反映到设计单位,那位“设计大师”非常不客气的回绝:“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看来在当今提倡节约的社会中,推行环保型节能型建筑,首当其冲要从设计部门抓起。而在设计与施工“二张皮”情况下,强力推行最低价中标,或者有的地方称“合理最低价”,合理的标准是什么?难以界定最终绝大多数还是最低价中标。造成让施工企业无法发挥长期在第一线的优势,无法降低本来可以降低的成本。而在国外,设计环节 是承包商形成利润的一个重要方面。 政策性“出血点”亟待重视 近年来,为了行业管理的需要,有关部门出台了名目繁多的保证金制度,大量挤占了企业有限的流动资金。这些保证金中,有的是必要的,有的是需商榷调整收取办法的,而有的简直是出台时就考虑欠妥。 比如,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狠抓民工工资的兑付而出台的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其出发点当然无可厚非。但不分青红皂白,收取所有到本地区施工企业的民工工资保障金(有的在同一地区,市里收取后,县(区)照样重复收取);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额交纳的企业,一律停止参加抬 投标活动,就非常不恰当,甚至是政策败笔了。首先,这不符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建筑业的民工队伍是随着项目而调动的,施工地点分散在全国各地,一个地方交纳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保证金,十个地方都交岂不是几百万、上千万,企业如何承受得起?其次,拖欠民工工资的毕竟是极少数企业,现在的政策却是不分好坏一刀切,遵纪守法的企业跟着受累。相比之下,上海采取的是对上一年度有过拖欠行为的企业,收取民工工资保障金,显得更合理些。再次,民工工资保障金,顾名思义用来保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的专项资金,不能挪作他用。据了解,有的市目前到账数是 1~ 2 亿元,有的市达 7、 8 亿元如此巨额资金闲置不仅是浪费,而且资金监管也大意不得。 由于上述环境原因和行业原因,虽然整个建筑行业总量增长很快,但实现利润一直处于低水平,以江苏为例:“十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比“九五”末几乎增长近三倍,但产值利润率却呈缓慢增长。 以江苏为例,江苏的房建企业完成的产值占总量 66%,而房建企业的实际利润率越来越低,好一点企业是 1.8%,有相当多房建企业产利率不足 1%。通过这几年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专业企业大幅增加(江苏专业企业产值利润率达 4.61%),企业多种经营实现利润也比 “九五”翻番增长,各类企业全部综合起来计算才达到 2007 年 3%的水平,说句公道话,不是施工企业不努力,实在是负担太重。 企业发展乏力 即使跟踪项目在前期花费的费用不考虑(企业不便公开),从报名参加投标开始,施工企业就开始了一系列的花钱经历。招标代理(除付规定的代理费用外,要承诺代理为甲方提出的许多理应建设方出的费用,如监理费用,有的还要求提供监理和代理的办公用房费用及其相应的电脑之类办公用品。)投标保证金 —— 低价中标 —— 垫资(承担贷款的银行利息) —— 履约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 —— 安全保证金 —— 民工工资 保障金 —— 为职工交纳强制性的几大保险(养老、失业、医疗、意外伤害) —— 支付建设工程必须的各种直接费和间接费 —— 预征企业所得税 —— 向企业预征个人所得税 —— 各种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物价调节基金、防洪保安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人防建设基金、绿化费 —— ,施工中还要应对可能飞来的罚款等等,最后再经决算审计(无论如何还要审掉一块,因为审下来越多,审计中介部门提取就越多)。如管理得好的企业也许建设方还得按最后决算付点辛苦钱(利润),偏偏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应付工程款被拖欠是常有的事,所以企业不仅承 担这部分工程款的银行利息,而且不知何时能到手这部分钱的税款已经被提前征收走了。 根据 2004 年建筑业普查数据,全国共有各类建筑业企业 114417 个,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以一个 400 人企业,劳动生产率 12.5 万 /人(这是江苏平均水平,许多中西部企业比这还低)为例来测算一下,就可对企业再生产能力作出判断。产值是 12.5万 /人× 400 人 =5000 万元。收入部分:预期实现利润 5000 万元× 2%(全国平均产利率) =100 万元;工程结算收入为: 5000 万元× 65%=3250 万元。支出部分:预征企业所得税 3250 万元× 1%=32.5 万元,预征个人所得税 3250 万元× 1%=32.5 万元。上述各类基金合计支出约 20 万元。 也就是说不谈其他成本,把向政府刚性上交的税费完成以后,企业只剩下 15 万元,如果再把银行贷款利息支付掉,企业靠什么进行再生产?借用社会上评价农民工是弱势群体的提法,则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上是三百六十各类企业中的弱势群体。 要想维护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建筑企业产值利润率,当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可做的当务之急工作:一是分别由各地区分别测定各类建筑每平方米的社会平均单价,规定高于或低于这个单价一定幅度的即 为废标,用量化指标来进行控制最低价中标的漫延;二是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对建筑产品实行优质优价,现行的优质低价做法实质是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这不是市场经济的政策;三是强力推行设计和施工的一体化,把减少设资、降低成本从设计环节就抓起。四是把分散在行业各部门收取保证金的做法整合为收取综合保证金,大幅度下降现在保证金的费率,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企业自身的原因 另外,谈到建筑业的产值利润率比较低的原因时,施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不能疏忽。目前多数企业仍属于粗放型管理,只顾眼前小利靠转包、挂靠的企业比比皆 是,有些挂靠企业本身负担轻,所以盲目降低价格,造成无序竞争,也助长了最低价中标。相当多的企业对科技创新关注不够,对信息化管理更觉得十分遥远,所以传统的管理方式也使成本居高不下。 综上所述,要解决施工企业产值利润低简直就是个系统工程,但即使这样,如果全行业上下都积极正视这一不正常现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对策,站在行业发展高度,有针对性的解决制约建筑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一定可以为建筑企业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 (作者系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本文由《施工企业管理》杂志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