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通知—公告通知.doc
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通知 — 公告通知 各有关高校团委: 团中央、教育部自 2005 年共同组织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以来,已从全国83 所高校招募派遣了 11 届共 4172 名获得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赴中西部 20 个省(区、市)的 82 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含西藏 4 个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研究生支教团的实施,促进了中西部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成为共青团培养锻炼青年人才的重要途径。 根据工作安排,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 将于近期组建。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研究确定了部分高校作为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高校及其招募名额,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扶贫志愿服务,同时可兼任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协助开展基层青年工作、志愿服务等工作。 2009 年 11 月完成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 2010 年 8 月中下旬组织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集中培训和派遣 工作。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 2006〕 14 号)规定的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招募高校需制定关于专业排名(或综合素质排名)、学习成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选拔。 各高校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 本校今年计划名额。 三、保障措施 1.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派遣、评估表彰等工作,提供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 1 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 1 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3.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和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有关规定,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从 2009 年开始,研究生支教团生活补贴标准适度提高 ,招募高校向每名志愿者提供每月不低于680 元的生活补贴和每年两次往返服务地的交通补贴(向在西藏以及四川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青海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云南迪庆州等藏区服务的志愿者每人提供每月不低于 900 元生活补贴;向在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服务的志愿者每人提供每月不低于 800 元生活补贴)。请各校按此要求认真落实。 4.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及团中央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 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结束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根据服务地团委及服务单位意见审定《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发放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组建和派遣研究生支教团,是共青团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也有效延伸了基层团组织工作手臂。各有关高校团 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在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团委与研究生院(处)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团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督导员,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各新增招募高校要严格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公开招募,择优选拔。各有关高校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公布招募方式及咨询电话,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方式,精心组织,择优选 拔。通过询问动机、个人承诺等方式,重点强化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性,杜绝浪费指标的情况发生,要与入选志愿者统一签订《招募协议书》,按照体检项目进行专项体检,切实把好招募质量关。 选拔结果实行公示制度。选拔结束后,在校园网公示入选志愿者名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3.健全制度,完善保障。各有关高校团委要建立健全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及考核表彰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有关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实习、见习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培训外,还应该将提高学生生活能力作为培 训的内容之一。协调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按时发放志愿者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4.服务地的确定。高校与服务地实行相对固定的原则,新增招募高校的服务地原则上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中确定(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5.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高校在 2009 年 11 月 1 日前,登陆西部计划网( http: //xibu.youth.cn )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指导入选第十二届支教团的志愿者填写报送相关个人信息,同时将以下材料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同时抄报 所在省(区、市)团委宣传部、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指导中心)或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备案。 ( 1)招募选拔标准和工作总结(含体检情况) ( 2)入选志愿者公示文件 ( 3)培训计划 ( 4)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 6)体检表复印件 ( 7)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电子版) 志愿者工作部联系地址:东兴路 **号;邮编: *****;招募培训处联系电话: ****; E- mail: ****** 。